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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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发布日期:
1/11/1997 00:00:00
实施日期:
1/1/1998 00:00:00

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一部旨在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并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该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7年首次通过,后经2007年修订及2016年、2018年两次修正,体现了国家对节能工作的持续重视和制度完善。作为我国能源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法适用于各类能源使用与管理活动,涵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其核心内容包括节能管理、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节能技术进步、激励措施、法律责任等,明确了政府、企业、公众在节能工作中的责任与义务。该法强调了节能目标责任制、能耗限额标准、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等关键机制,并对高耗能设备的监管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法主要面向能源管理、设计、制造、使用、检验及监察人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目录预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
    • 第二条
    • 第三条
    • 第四条
    •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七条
    • 第八条
    • 第九条
    • 第十条
  • 第二章节能管理
    • 第十一条
    • 第十二条
    • 第十三条
    • 第十四条
    • 第十五条
    • 第十六条
    • 第十七条
    • 第十八条
    • 第十九条
    • 第二十条
    • 第二十一条
    • 第二十二条
    • 第二十三条
  • 第三章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
    • 第一节一般规定
    • 第二节工业节能
    • 第三节建筑节能
    • 第四节交通运输节能
    • 第五节公共机构节能
    • 第六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
  • 第四章节能技术进步
    • 第五十六条
    • 第五十七条
    • 第五十八条
    • 第五十九条
  • 第五章激励措施
    • 第六十条
    • 第六十一条
    • 第六十二条
    • 第六十三条
    • 第六十四条
    • 第六十五条
    • 第六十六条
    • 第六十七条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八条
    • 第六十九条
    • 第七十条
    • 第七十一条
    • 第七十二条
    • 第七十三条
    • 第七十四条
    • 第七十五条
    • 第七十六条
    • 第七十七条
    • 第七十八条
    • 第七十九条
    • 第八十条
    • 第八十一条
    • 第八十二条
    • 第八十三条
    • 第八十四条
    • 第八十五条
    • 第八十六条
  • 第七章附 则
    • 第八十七条

出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