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更新评估导则 第7部分:锅炉
- 编号:
- DB50/T 1699.7-2026
- 中国标准分类号:
- J98
- 国际标准分类号:
- 27.060.01
- 中文名称:
- 特种设备更新评估导则 第7部分:锅炉
- 发布日期:
- 8/4/2026 00:00:00
- 实施日期:
- 8/7/2026 00:00:00
- 发布单位: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归口机构: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容简介
DB50/T 1699.7-2026《特种设备更新评估导则 第7部分:锅炉》是由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牵头起草的重庆市地方标准,适用于锅炉设备的更新评估工作。该标准作为DB50/T 1699系列的第7部分,聚焦《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锅炉系统(含锅炉本体、管道、安全附件及辅助设备),为锅炉更新评估提供全流程技术规范。标准核心内容包括:1)明确评估触发条件,规定电站锅炉运行超20万小时或使用超30年、非电站锅炉使用超20年时必须评估;2)建立五维评估体系(资料评价、安全评价、寿命评价、节能评价、环保评价),细化每项评价的检测方法(如按TSG 11进行安全检验、按GB/T 30580进行寿命评估)、判定标准及结论分级;3)突出技术融合性,整合安全(TSG 11)、节能(GB 24500)、环保(DB50/658)等多领域标准要求。标准创新点在于:首次将寿命评价细分为电站锅炉(考虑蠕变疲劳、材料老化等特殊工况)与非电站锅炉(侧重强度校核)差异化要求;引入环保评价维度,强化污染物排放(如DB50/658)的合规性审查。评估结论分为“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两种,处理建议则分为“维保”、“修理”、“改造”和“换新”四类。本标准主要服务于锅炉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及监管部门,通过标准化评估流程,为淘汰落后设备、预防安全事故、促进节能环保升级提供决策依据,对落实国家设备更新政策(国发〔2024〕7号)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 前 言
- 引 言
- 特种设备更新评估导则 第7部分:锅炉
- 1范围
- 2规范性引用文件
-
3术语和定义
-
4基本要求
-
5评估流程
-
6评估报告
- 附录A(规范性)锅炉更新评估报告参考样式
出版信息
起草单位
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南充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泸州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重庆智得热工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重庆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重庆三峰卡万塔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三浦工业(中国)有限公司
浙江力聚热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东洋锅炉有限公司
重庆神风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荣清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联宏锅炉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
张文品
康笃刚
熊治
卢俊夫
陈启勇
张洪飞
黄崧
胡启凡
官文洪
蒋旭辉
王建军
彭燕
杜勇
宋滔
肖日松
肖华生
刘才胜
袁开车
刘利
季颂靖
何珏
苏庆
陈守良
毛基强
陈银
吴安强
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