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中文名称: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发布日期:
- 4/4/2023 00:00:00
- 实施日期:
- 5/5/2023 00:00:00
- 发布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内容简介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3年4月4日以第74号令公布,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该规定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核心内容包括:1)明确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职责和任职要求;2)建立基于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包括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3)规定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和报告流程;4)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和处罚措施。该规定细化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强化了风险防控和日常管理要求,为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主要面向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管理人员、安全负责人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具有重要价值。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锅炉
- 第三章压力容器
- 第四章气瓶
- 第五章压力管道
- 第六章电梯
- 第七章起重机械
- 第八章客运索道
- 第九章大型游乐设施
- 第十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 第十一章附则
出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