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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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型:
压力容器 安全附件 压力容器 > 固定式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 > 移动式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 > 气瓶 安全附件 > 安全阀 安全附件 > 爆破片装置 安全附件 > 气瓶阀门 压力容器 > 固定式压力容器 > 第三类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 > 固定式压力容器 > 超高压容器 压力容器 > 移动式压力容器 > 管束式集装箱 压力容器 > 移动式压力容器 > 罐式集装箱 压力容器 > 移动式压力容器 > 长管拖车 压力容器 > 移动式压力容器 > 汽车罐车 压力容器 > 移动式压力容器 > 铁路罐车 压力容器 > 气瓶 > 特种气瓶(内装填料气瓶、纤维缠绕气瓶、低温绝热气瓶)
生命周期:
生命周期 > 生产 生命周期 > 检验/检验 生命周期 > 行政许可 生命周期 > 生产 > 制造 生命周期 > 行政许可 > 设备许可
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 > 材料与选材 专业领域 > 设计计算 专业领域 > 制造工艺 专业领域 > 试验/检测方法 专业领域 > 无损检测 专业领域 > 风险评估与管理 专业领域 > 质量管理 专业领域 > 合规评价 专业领域 > 制造工艺 > 焊接 专业领域 > 制造工艺 > 热处理

编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2年第151号)
中文名称:
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日期:
19/6/2015 00:00:00
实施日期:
19/6/2015 00:00:00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内容简介

《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旨在进一步规范进口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承压特种设备,明确了制造单位应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要求,并对部分压力管道元件提出了特殊规定。标准强调了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安全要求、风险评估及符合性申明等内容,同时对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如取消了原《锅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条件》中关于小型压力容器无需申请许可的规定。该标准对于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主要面向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及监察人员。

目录预览

  • 质检总局关于承压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
  • 附件1压力容器产品符合质量基本安全要求的申明
  • 附件2固定式压力容器产品与《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量基本安全要求比照表
  • 附件3移动式压力容器产品与《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量基本安全要求比照表
  • 附件4风险评估报告的基本要求

出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