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中文名称: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发布日期:
- 26/1/2002 00:00:00
- 实施日期:
- 15/3/2002 00:00:00
内容简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2年1月26日发布,2011年2月16日修订通过,并根据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进行调整。该条例作为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核心法规,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环节。其核心内容涵盖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责任主体、监督检查机制、事故应急处理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条例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强化了对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同时提出了对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动态管理、安全条件审查、登记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等关键措施。该标准的目标读者包括危险化学品相关单位的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监管部门及检验机构,对于保障公共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生产、储存安全
-
第三章使用安全
-
第四章经营安全
-
第五章运输安全
-
第六章危险化学品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第八章附则
出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