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中文名称: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发布日期:
- 19/11/2010 00:00:00
- 实施日期:
- 1/3/2011 00:00:00
内容简介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标准号:1)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10年11月19日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该条例是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体系中涉及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规范之一,适用于城镇燃气的供应、使用及设施保护等核心领域。本条例明确了燃气的定义、发展规划、经营与服务要求、用户使用规范、设施保护措施、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机制等内容,强调了燃气管理的规范化、安全化和高效化原则。其核心内容包括燃气经营许可制度、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用户用气行为规范、应急保障机制以及法律责任等。相较于旧版,新版在燃气经营许可条件、用户权益保障、燃气设施保护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完善,进一步提升了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该标准主要面向燃气管理部门、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设计与施工单位等相关人员,对保障燃气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业技术水平具有重要价值。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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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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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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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燃气经营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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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燃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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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燃气设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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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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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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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附则
出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