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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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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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周期:
生命周期 > 生产 生命周期 > 使用 生命周期 > 检验/检验 生命周期 > 行政许可 生命周期 > 监督管理 生命周期 > 生产 > 设计 生命周期 > 生产 > 制造 生命周期 > 生产 > 安装 生命周期 > 生产 > 改造 生命周期 > 行政许可 > 设备许可 生命周期 > 行政许可 > 人员许可
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 > 材料与选材 专业领域 > 设计计算 专业领域 > 节能技术 专业领域 > 制造工艺 专业领域 > 试验/检测方法 专业领域 > 无损检测 专业领域 > 风险评估与管理 专业领域 > 应急管理 专业领域 > 质量管理 专业领域 > 合规评价 专业领域 > 事故处理 专业领域 > 人员管理 专业领域 > 机构管理 专业领域 > 制造工艺 > 焊接 专业领域 > 人员管理 > 作业人员 专业领域 > 机构管理 > 使用单位

中文名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发布日期:
11/3/2003 00:00:00
实施日期:
1/6/2003 00:00:00

内容简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自2003年3月11日公布,并于2009年1月24日经修订后继续实施。该标准是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核心法规之一,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标准明确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强调了安全与节能并重的原则,规定了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事故处理等全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同时,对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范,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指导意义。本标准主要面向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检测及安全监察人员,对于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具有重要价值。

目录预览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生产
  • 第三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 第四章检验检测
  • 第五章监督检查
  • 第六章事故预防和调查处理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第八章附则

出版信息